项目概况
区政府报告厅舞台灯光采购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AGS-2024-09-09
(二)项目名称:区政府报告厅舞台灯光采购安装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277106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277106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区政府报告厅舞台灯光采购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定价款的90%,验收合格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需提供灯光采购安装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00至2024年10月14日 17:30,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或微信报名。供应商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联系电话:15896305303(微信同号)
(三)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00
(二)谈判地点:宿城区文体中心812开标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谈判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
联系人:葛经理
联系方式:1515075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