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市民公园夜景亮化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HB(2023)049号
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民主法治市民公园建设项目已经获宿区行审备(2023)23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夜景亮化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城区双庄白堡社区骆马湖路与黄海路、渤海路交叉口北侧。
1.2项目建设规模: 为了打造民主法治市民公园建设项目整体形象,更好传播法治文化, 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主题;拟对民主法治市民公园建筑和设施进行夜景亮化,项目占地面积约 19600平方米,主要安装洗墙灯、投光灯、轮廓灯、瓦片灯、庭院灯、开关电源、电缆、配线配管、控制器、配电箱等。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1.4工期要求:25日历天(含施工、设计时间,且工程须在2023年10月20日前完工)。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在保修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结算价付清(保修期为2年)。
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及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2.1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2 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4.3.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3.2且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20 年 1月 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要求: 2020 年 1月 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要求: 2020 年 1月 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准。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4.8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14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凯林瑞百货大楼10楼1002室(居然之家楼上)。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伍佰元每份,标书售后不退。
5.4文件获取须携带如下证件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4.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4.3企业营业执照;
5.4.4企业资质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如采用微信形式报名请提供上述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15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8楼开标室。
6.3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众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9楼
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电话:151612966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凯琳瑞百货大楼10楼
联系人:董田田
联系电话:0527-88858966、18360131381
邮箱:jshb08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