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映居住小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滨河映居住小区工程临时用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城区滨河映居住小区内
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1.3 工 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招标范围:滨河映居住小区工程临时用电项目施工,内容包括:2台箱变、电线电缆、电力井、管沟开挖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全部完工且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送电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2年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1.7最高限价:57.6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联系方式:18360131381(微信同号),标书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获取须携带如下证件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微信形式报名请提供上述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宿城区文体中心8楼开标室。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8楼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836013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