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JX[2021]120号
江苏博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宿城区蔡集镇西城水岸二期低压配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600万元
1.3 工 期:45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及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满足省市县供电部门验收方法及标准要求。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图纸送审通过付至合同价的20%,电缆、设备进场付至合同价的60%,供电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且正式送电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2年)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城区蔡集镇西城水岸二期低压配电工程(包含图纸设计、优化、送审、施工、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7日8:30至2021年9月29日18:00至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16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城新区文体中心八楼开标室;
6.2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 。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博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8楼
联系人:许振
联系电话:187510070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299号
联系人:周璐
联系电话:1565793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