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电梯项目项目货物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SWB[2022]013号
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电梯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期拟采购14部电梯:办公楼2部、倒班楼2部、B1、B2、A1、A2、A3厂房电梯各2部,(每栋厂房暂定一部,另一部电梯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增加),包含电梯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售后维保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期或工期:
分期施工,一期、二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接到甲方通知后的8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梯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期支付:
1.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电梯设备全部送达施工现场(按照甲方指令的电梯数量进行采购),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至该批次电梯总价的60%,该批次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及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合格证”后付至该批次实际安装电梯总价的 95%,该批次余款待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2.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电梯设备全部送达施工现场(按照甲方指令的电梯数量进行采购),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至该批次电梯总价的60%,该批次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及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合格证”后付至该批次实际安装电梯总价的 95%,该批次余款待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注:质保期、免费维保期内,电梯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维修、保养、报特检所验收及年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从当期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延迟交付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完成本次招标电梯的采购、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装修指导、跟踪、电梯按钮开槽及修复、井道照明设施系统、梯控智能接入口模块、电梯机房的电源箱与土建电源箱联接电缆、井道改造、安装、调试、验收、监督检验、电梯调试安装用电缆、验收合格领取《电梯使用登记标志》、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大包)、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其中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设备、仪表、工具、备件、图纸和其它材料,服务要提供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二、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三、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不采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视同资格审查不通过〕。
4.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旧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新证)。
4.4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旧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7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00至2022年05月08日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万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府前小区37-1)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微信报名,联系人:庞晓晓18360132788(微信同号),200元/份,售后不退。
5.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8楼开标室;
6.2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金华
联系方式:138157952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前小区37-1
联系人:庞晓晓
联系方式:0527-84229795/18360132788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