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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8 阅读次数: 来源:江苏众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龙安工业园

1.2 工程规模:

控制价:1109.0106万元(高于此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1.3 工    期:360日历天(其中一期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3个月内完工,二期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3个月内完工)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本项目一期(B1B2倒班楼办公楼)附属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40%;

2)本项目二期(A1A2A3)附属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合同内所有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

4)本工程经相关部门审计后(出审计报告),支付至审计价的97%;

5)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龙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道路、给排水、园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8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 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意向110万元.(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062908时30分至2022070417时30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1910号或微信15996726076联系人:孙传杨。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获取,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5.4文件获取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微信获取提供上述扫描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07050930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城区文体中心八楼开标室。

6.3投标方式:纸质投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6.4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送达开标现场,逾期未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朗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9楼

  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1910号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人:孙传杨

  话:15050516006

  话:0527-88888028/15996726076

  真:

  真:

  编:2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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