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宿城区龙河镇将军里西苑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龙河镇
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
1.3 工 期:30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整体工程完成至±0.0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整体工程的主体封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全部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由承包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及材料商付款清单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城区龙河镇将军里西苑建设项目土建、装饰、安装、电梯、消防、亮化及配套附属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图纸包含专业施工蓝图、补充蓝图、设计院回复材料等)。
1.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壹亿零捌佰壹拾万元整(¥ :108100000.0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1日09:00至2021年03月03日17:30至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5楼525),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城区文体中心八楼开标室;
6.3投标方式:纸质投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 。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区文体中心九楼
联系人:周金华
联系电话:0527-80901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王飒
联系电话:0527-88850098 13611547755
2021年03月01日